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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资科
机构设置
负责人:张利远
办公电话:3326203
工作职责:
一、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;
二、负责教师培训、进修及学历提高等文件的制定、调整和具体措施的实施、管理;
三、负责各类人才待遇的落实;
四、负责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、选拔、考核和管理;
五、负责省、校级骨干教师和各类基金申报、选拔、考核和管理;
六、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申报、聘任、考核、管理。